永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365bet指定开户网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4〕33号)和《中共永登县委办公室365bet指定开户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指定开户网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15〕82号)精神,设立永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增加生产、加工、经营清真食品的审批权限。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的监督检查职责。
2.加强全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职责。
3.加强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的职责,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的贯彻落实。
(二)依法履行民族、宗教管理职责。尊重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饮食习俗,落实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许可制度,规范和整治清真食品市场秩序,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加强民族团结,加强清真食品的管理。依法保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三)促进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相关工作,巩固和提高享受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的定点生产企业数量和资金数量相关工作,发放少数民族清真牛羊肉价格补贴。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
(四)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管理县属宗教团体,与乡(镇)共同管理宗教活动场所。
(五)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信息的报送,研究民族、宗教信息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参与拟订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的政策措施;负责审核涉及少数民族内容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收集、整理工作。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积极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协调宗教团体应由政府解决的相关事务。
(九)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核上报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管理和监督检查宗教活动;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负责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负责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对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和宗教教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民族、宗教界对外宗教交往活动,管理穆斯林朝觐工作,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处理民族、宗教事务事件,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二)加强同民族村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宗教工作任务较重乡镇和村(社区)的联系。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永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