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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6-12-20作者:文档来源:

永登县财政局

(永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365bet指定开户网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433号)和中共永登县委办公室、365bet指定开户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指定开户网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1582号)精神,设立永登县财政局(永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将政府采购中心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有财政、税收、会计、政府采购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财政、税收、会计、政府采购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全县贯彻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财政预算的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基金适用房资金和廉租住房资金的财政监督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永登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县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集中采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结算;负责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维护政府采购网络的安全。

  (六)负责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自己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的相关工作。

  (八)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永登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永登县财政局(永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访、安全保密和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政务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二)预算股

  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负责县级部门预算审批、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管理省市对县级转移支付工作,做好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工作。

  (三)国库股

  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总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资金支出安全监控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永登支库业务和上级财政对县级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审计、检查,并组织落实提出整改措施。

  (四)行政政法股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定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县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五)教科文股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拟订有关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六)经济建设股

  负责粮食行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负责管理国债转贷资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地方政府债券等债务;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并与有关单位下达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科技三项费、地方债券等投资;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七)农财股

  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承担农业资金的具体工作;承担县级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八)社会保障股

  负责社保单位的年度预算有关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九)企业股

  贯彻落实支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承担全县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会计股

  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组织监督检查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准则的实施;负责永登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工作;负责永登地区会计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会计电算化报名及会计信息工作;搞好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及时上报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变更、调转、丢失补办等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方负责拟订和执行全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目录;负责处理违规行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编制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发布上报、统计评价工作;承担县级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十二)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办公室

  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登记、核对中央、省、市、县下达的实行报账的财政专项资金指标,办理报账专项资金的拨款;负责审核各类报账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项目实施单位的报账资料并核定报账金额,参加项目实施中的检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报账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十三)财政监督检查股

  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科室监督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举报事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而受打击报复案件。

  (十四)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实施办法、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申报本县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审核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年度预决算;组织考察、审查、评估、论证、验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分管扶贫项目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政策性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五)国资办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编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决算;承担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县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审、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四、人员编制

  永登县财政局(永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保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领导职数1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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